【黑话连篇】
该栏目更多的是揭露事件或对事件的看法,以达到让人精神升华的目的。
随着鲍毓明一案的细节逐渐披露,媒体开始关注由该案件牵扯出来的非法网络送养现象。有记者调查发现,所谓的网络送养,其中掺杂着大量以索要营养费为名头拐卖儿童的现象。由中介牵线,甚至有相应的交易群存在,待产孩童,明码标价。为了了解具体情况,我决定搭线上所谓的中介。然而这事被曝光之后,原本存在网络非法领养信息的知乎,在第一时间清理了全部信息。各大网站、论坛、贴吧里的类似信息,都无法直接搜索到。输入“领养”,出来的全是流浪动物收养的信息。即使换了多个关键词也无法检索到想要的内容。对于这个结果,我是满意的。起码有类似想法的普通人,已经无法通过这种方式接触到非法领养。但非法领养不可能一夜之间就消失了,它只是转到了更加黑暗的地方,从广撒网变成了熟人生意。正当我在为无法找到中介人而苦恼时,一个办证的群里,突然蹦出一条消息:“朋友6月份即将生产,但无力抚养孩子,有兴趣的可以私聊。”通常,“我有一个朋友”是所有故事的开端,于是我联系了这位“好心人”。:没什么要求,家庭条件好点,给产妇3万元生活补偿。:要到6月份才出生,如果谈妥,你出钱可以让她去县里做检测。由于对方无法确定胎儿性别,而我一直强调自己需要男孩,最终双方均以需要商量为由,终止了交谈。在我询价的时候,对方一直强调孕妇没有做过DNA无创检查,想要知道胎儿性别以及是否存在遗传病,我得先付3000块安排孕妇做检查。胎儿性别检测,一般是通过B超、血液等方式,虽然我没有孩子,但这点知识还是知道的。然而对方丝毫不提这些,只告诉我得先花钱给孕妇做DNA检测。那么这个DNA无创检测到底是什么?与领养有什么关系吗?经查询,所谓的DNA无创检测,是通过采取孕妇静脉血,以DNA测序的方式,对胎儿是否患有三大染色体疾病(唐氏综合征、爱德华综合征、帕套综合征)进行产前筛查的一种检测手段。通常在孕12周左右进行检测,目的就是为了尽早知道胎儿的健康状况。DNA产前检测对于孕妇也有诸多要求,譬如,年龄在35岁以上,慎用。对方在孕妇年龄都没确定的情况下,就唆使我出钱去做这项检查,这显然是另有目的。贵州省早在2015年就推出政策:高龄单独两孩孕产妇唐氏综合征等出生缺陷基因筛查可享受全免费。根据这条政策,我不难怀疑,这个所谓的中介,除了给买卖孩子牵线搭桥以外,或许还与当地某些医院存在合作关系。其实,该中介的主营业务并不是这些,而是制作各种非法证明,其中包含医学出生证明。所以,他说的提供全套证明,要么是与某些医院存在非法勾连,要么则是一手包办。从为孕妇介绍客源,到为医院介绍患者,以及到最后的提供各类证明,非法中介串联起人口贩卖的每一个环节。这仅仅只是询价阶段,中介就开出33000元的价格,随着交易逐渐深入,相信还有会更多的手续费、检测费在等着买家。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中介手里的唯一买家,但从那以后卖家就再没回复过我的消息。或许是他已经察觉到了不妥,提前终止交易;又或许是已经价高者得。我只知道,在某些渠道,你只要花3万块,就能预定到一个待产婴儿,男女不包。作为儿童买卖的重要一环,医学出生证明是决定这个孩子将来是作为“合法”还是“非法”存在的关键。早在几年前,央视就曾曝光过非法医学出生证明办理的相关产业。尽管如今早已不再使用手写的出生证明,但使用电脑录入时,仍需要接生医生签字。于是有人钻了这类空子,与医生狼狈为奸,伪造出生医学证明。一份售价3-4万元。这样做出来的证明,是可以通过验证且查之有效的,因为信息录入的时候作弊,就决定了数据库的信息是一致的。所有的证明,身份证也好,出生证也好,想要查验真伪,唯一的方法是与数据库的信息进行对比,只要两方一致,就为真。而从医院开出来的证明,只要没有人揭发,就可以是“真”的。但由于涉及人员多,风险大,因此售价也高。另一种则是各种交易群里被大声叫卖的证明,每个卖家的开价不同,从几千上万都有。这类证明,不需要提供任何住院记录,甚至也无需医生签字。这类多半是医院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进行监守自盗,比如医院的信息录入员。即使三四岁的孩子,也可以开出0岁的出生证明。当然,网上最多的还是骗局。那些打着低价办证,骗钱跑路的才是主流。这也是为什么,我联系的中介,只要3万,就能包办孩子与证明的原因。出生证明是每个人的第一份证明,和身份证一样,是一个人身份的有效证明之一。出生的孩子想要上户口,少了这个可不行。在我国,户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没有户口就是黑户。所有被拐卖的儿童想要获得新的新身份,也都需要这样的证明。伪造出生证明,其实就相当于是在给拐卖儿童洗白,是人口贩卖的帮凶之一。而这仅仅只是人口买卖的冰山一角,互联网上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、假结婚、以及非法代孕等诸多违法操作,其实都参与其中。我们需要知道的一点是,人口贩卖,不管买还是卖,都违法。任何不符合规定或者通过伪造信息进行的有偿领养,都是犯罪。几天前,知乎成为全网的唾骂对象,原因就在于,知乎上曾经有人发布领养信息。于是就有戏称,“在知乎,和世界分享你刚生的孩子”。事情被曝光后,知乎迅速行动,删除了平台的所有和“领养儿童”有关的问答。但在一些专门的孤儿资助网站,有人发现私下送养,并不受影响。一个名叫“孤儿网”的网站上,有孤儿发帖寻求帮助,也有发帖希望助养孩子。当然也有父母因无力抚养,想要送养孩子的。其中也不乏人贩子的身影。但我们无法将这些行为直接等同于拐卖,在法律上这是有区别的。助养,通过字面意思理解,双方是资助被资助的关系,此外并没有其他法律上的义务与关联。认养,则是在合法的前提下,领养他人为自己子女的行为,双方也就是所谓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。不是所有的送养都是违法行为,只要走了法律程序,双方符合送养条件且不存在买卖关系,就是合法的。而拐卖则不一样,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送养,都是拐卖。譬如我联系的中介人,上来就说要3万的“营养费”,也有人称之为“补偿费”或者“奶粉费”。营利目的是前提,也就是主动要钱。当然,法律在判处一起收养是否是拐卖时,还会有其他的依据与考量,但对于我们来言,看对方有没有主动要钱,是最重要的前提。儿童拐卖从来没有停止过,只是大多数时间我们并没有关注这个问题。根据网易数读对宝贝回家网站的数据统计,80-90年代,是我国儿童失踪数量最多的时期。贵州省是我国儿童失踪最多的地区。截止到2018年8月12日,网站所发布的35850条寻找失踪儿童的信息中,失踪的有13360人,直接被遗弃的人数为2376人。来自网易数读《被拐卖失踪的中国儿童,最终都去哪了?》那些失踪的孩子,如果尚在人世,幸运的或许被好心人收养,不幸的则是被拐卖。在百度“孤儿吧”里,有很多人诉说自己的不幸经历,其中多的是被送养和被拐卖的。他们中的大部分早已成年,甚至已经成家立业。但是原生家庭的抛弃,是他们心中永远也无法跨过去的坎。一些被拐卖到新家庭的孩子,也并没有因为自己是“花钱买来”的身份而备受关爱。打骂冷落是常事,要是新家庭的“爸妈”有了自己的孩子,那么被排挤则是他们的命运。年少时就已尝遍世间冷暖,让他们很难对人敞开心扉,人际关系的淡漠注定了他们无法像同龄人一样快乐。在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数起养父强奸未成年女儿的案件中,有女孩初次被侵犯时,年仅4岁。再也回不去的“家”,始终无法融入的“新家”。无辜被命运戏弄的他们,在生活的夹缝里艰难生存。有些孩子在被送养的过程走丢,成为孤儿,靠乞讨为生。但是没有户口,没有福利院提供证明,他们甚至连自己的身份证都无法办理。或许,送养孩子的人都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,穷、病、未婚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。买孩子的人,当初都声称自己一定会对孩子好。殊不知,在买卖的那一刻,就注定了这个孩子的将来一定会是充满缺憾的。而人贩子觉得自己只不过撮合了买家与卖家,双方各取所需而已。不管出于何种目的,不管买方卖方是否有不得已的苦衷,所有的儿童贩卖,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。2019年,山西省一对母女因多次贩卖儿童,最终被处以死刑。其实,我想说的是,“猛药去疴,重典治乱”。不管什么时候,贩卖人口都需要处以重刑。我们谁都没有权利,可以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,即使是父母也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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